2022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颁奖典礼在深圳举行。资料图片
真情关爱温暖人心
“这里和台湾的营商环境很不一样,不仅内外销都方便,供应链成本也低,更重要的是政策利好。”纪伟祥说,疫情期间,政府出台了社保免缴、贷款延期等一系列惠企政策,自己的企业都有享受到。
而当地台办、街道办的关心关爱,也让这位25岁的台青感动不已。纪伟祥的父亲2016年在深圳患病去世,当时年仅19岁的他正在台湾读大二,原本打算毕业后留在台湾的他不得不往返深台两地,全力以赴帮母亲撑起父亲留下的工厂。“那时又刚好赶上当地要修高架桥,工厂要迁址,我和母亲两眼一抹黑,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幸好龙岗区坪地街道帮我们寻找到了合适的厂房。”纪伟祥回忆说。
2022年,他凭借此前的积累开设了一家新材料领域的创业公司。龙岗区台港澳事务局得知后,经常主动跟他讲解最新的创业政策,在他们的帮助下,纪伟祥顺利申请到了几万元的创业补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深圳不仅积极落实国台办、广东省台办的相关惠台政策措施,帮助台企转型升级和扎根深圳,还积极开展“惠台暖企”行动,通过调研、座谈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第一时间协助企业解决合理诉求,帮助台资企业良性发展;经常举办海关、税务等系列政策宣讲活动,为台胞个人和企业提供指引,并针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推动解决,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实实在在的关爱和帮助让深圳的台青们不再孤单,“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脍炙人口的口号也印入他们的心田。“我们在创业途中接触到不少台商协会、台办和台港澳事务局的干部,他们就像长辈和朋友一样亲和。这几年因为疫情,餐饮行业尤其不容易,为此他们经常自掏腰包来‘帮衬’,比如加班时叫我们家的外卖,或者下班后专门来买走一大袋面包。”刘天庭说,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2022年2月,在深圳的台湾青年制作汤圆庆祝元宵佳节。资料图片
广阔天地让年轻人大展身手
“设计能快速帮助产品融入大众视野,更易于让大家接受。”在2022年深圳中芬设计园举办的海峡两岸青年创客论坛上,来自台北的设际邹工业设计合伙人涂惟甯在演讲中激情昂扬地分享着自己的创业心得和未来愿景,“希望我们的设计有一天能代表中国设计。”
近年来,像涂惟甯一样选择来深发展的台青越来越多。在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艺龄看来,她的客户种类的变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趋势的变迁。
“15年前我刚来深圳时,300多人的律所只有我一个台湾员工,服务的也大多是大陆企业。现在我的客户有越来越多的台商企业,包括很多科技创新型、服务型、咨询类、餐饮类企业。”张艺龄感慨,这些年来,她还亲眼见证了台大深圳校友群从十几人发展壮大到数百人,深圳这座城市从一开始受到创业型台青的青睐,逐渐拓展为职业型台青的理想目的地。
“特别是很多海外留学的高端科研人才和专业人士,也喜欢来深圳发展。”张艺龄认为,如今的局面一方面是由于深圳本身的发展土壤非常肥沃,产业基础、政策条件好,资本市场活跃;另一方面是这里拼搏奋斗的氛围特别适合有理想的年轻人来打拼。
纪伟祥也表示,深圳的舞台很大,无论什么行业,在这里是和全球最强的公司在竞争,而拼搏奋斗的深圳精神让年轻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在想着如何变得更好。
正是在这种拼搏的氛围下,短短两年间,纪伟祥已经迅速掌握了研发、生产、财务、管理等事务,将公司全盘接手。然而他并不就此满足,决心继续尝试挑战——今年要把在台湾和其他合伙人创办的公司迁过来。“长远来看,纯粹做来料加工并不稳妥,必须要做大做强,向产业链方向进发。”
台青们踊跃参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也反映在数据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深圳累计引进台资企业7753家,引进台资145.58亿美元,现存3941家,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台企8家,涵盖了集成电路、精密制造、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等行业。
两岸交流为台青提供更多选择
“我已经将深圳列为今后立足发展的首选城市。”在参加了2022年台湾青年深圳实习活动后,西南财经大学台湾省籍学生陈琦帧说。这次为期一个月的暑期实习也给东海大学台湾省籍学生张皓哲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有机会我一定要再来深圳,也希望更多台青来深实习及发展。”
为了加强两岸青年交流,2016年以来,深圳每年暑期都会大规模组织接收台湾青年前来实习,累计发布3000余个实习岗位及1000余个实习衔接就业岗,先后吸引了近1000名台湾大学生;结合台湾人才特点,突出在金融、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深圳优势产业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为毕业生和企业创造双向选择的平台;对所有来深实习台青提供“亲情服务”,印制《台湾青年来深交流指南》,为台生提供交通卡、意外保险,协调解决银行开户等,开展资讯专题宣讲,强化“资讯连接”,帮助他们更好融入深圳的工作生活。
浓浓的亲情氛围和良好机会,吸引着台青们从想来“看一看”,到想要“待一段”,继而选择“留下来”。
“我和太太2015年来深圳时,这边没有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其他认识的台湾人,现在已经有了超多关系很好的大陆朋友。这里包容的氛围和追求卓越的奋斗情怀,让我们有了许多职业上的追求和想去突破的领域。”刘天庭说,“就算以后二次创业,我们也还是会选择深圳。”
如今,张艺龄为许多台青提供创业辅导和法律资源平台,用她的话说,“我已经是深圳人了”,她宛如台青朋友们眼中的“哆啦A梦”,不管是创业政策、法律疑问,还是生活上方方面面的问题,大家都会找她,她也在全力帮助台青们积极融入这座年轻的城市。
“我从两年前开始帮忙做实习生辅导的工作,带过的台青大部分都是自己主动来深圳的,他们的思维无一例外变得更加宽阔。我真的想对更多台青们说,来这里看看吧,在深圳你可以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纪伟祥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2版)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