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 河北将全面推行婚俗改革******
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陋俗
河北将全面推行婚俗改革
本报石家庄2月1日电 (记者史自强)近日,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全面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律礼互动,到2025年,全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经常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低俗婚闹等婚嫁陋俗得到有效遏制,人情、宴请、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全社会呈现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新风新貌。
根据意见,河北各地将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加强婚俗文化研究,强化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到2025年,50%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俗文化墙(廊)。同时,大力推行节俭操办婚嫁事宜,探索制定约束性措施,创新开展婚庆服务,扎实开展破除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专职工作人员与婚姻中介、爱心人士相结合,构建多维婚恋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婚恋交友服务。将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输出协议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对有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愿望和有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的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帮扶。此外,还将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据了解,河北各地将建立健全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动婚俗改革。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引导鼓励部分县、乡、村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各地将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或不定期对婚俗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证婚俗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开展。
闽南“食福”习俗:共享新年福气******
(新春走基层)闽南“食福”习俗:共享新年福气
中新网漳州2月1日电 (张小惠 黄文庆)2月1日上午,农历正月十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梧桥社区檀林社热闹非凡,村民们早早起床杀“福猪”,随后陆陆续续挑祭品到福山上祭拜,上福山、分“福肉”“福汤”,以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共享新年福气。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食福’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相传公元670年,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正月十一,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的檀林时,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的肉,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便延续魏太母的做法,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在福山祭天祈福,并将煮熟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取名‘食福’,也叫十一福。据传,闽南的‘食福’习俗便是从这里衍生出去的。”陈建生说。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每年正月十一,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食福”民俗活动。其间,村民将“福猪”引上福山,宰杀、煮成咸肉后,切块分成多份。祭天后,连同4口大锅里的“福肉汤”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一来祈愿国泰民安、共享福气,二来也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祖母魏箴。
据悉,檀林正月十一“食福”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