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大语文差错”公布 都有哪些字词?******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上官云)11日,《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了2022年十大语文差错,其中包括“踔厉奋发”的“踔”误读为zhuō、“连花清瘟”误为“莲花清瘟”、“终止”误为“中止”等等。
快来看看,这些字词你都了解吗?
图片来源:《咬文嚼字》编辑部供图一、“踔厉奋发”的“踔”误读为zhuō
2022年,“踔厉奋发”频频出现于文件报告、新闻媒体、宣传横幅中。“踔厉奋发”的“踔”常被误读为“zhuō”,正确的读法是chuō。“踔”是个多音多义字:读chuō,有跳跃、疾行等义,引申指超越、远胜的样子;读zhuō,有卓然特立之义。“厉”指振奋;“踔厉”形容精神奋发有为。“踔厉奋发”还常被误写为“戳力奋发”。“戳”指用力刺,引申有刺激、指责等义;“戳力”讲不通。
二、“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2022年7月和11月,问天实验舱和梦天实验舱先后完成与天和核心舱的交会对接,形成“T”字基本构型,天宫空间站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把“天和核心舱”误为“天河核心舱”。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曾举办空间站征名活动,核心舱最终被命名为“天和”。“天和”本指自然和顺之理、天地之和气,包蕴天地自然与人类和谐统一之意,充分彰显中国和平利用太空造福全人类的理念。“天河”则指银河。
三、“连花清瘟”误为“莲花清瘟”
在说到防疫药品时,“连花清瘟”常被提及,但往往有人把它误为“莲花清瘟”。其中“连花”二字分别指该药品成分中的连翘和金银花,二者均有清热解毒的功能,以此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药物颗粒,可清瘟解毒、宣肺泄热,对流感病毒等起抑制作用。“连花清瘟”的成分里不含“莲”。
四、数量减少误用“倍”
新冠病毒不断迭代,研究人员发现,如今奥密克戎毒株的传染性明显增强,而致病性显著下降。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常出现这样的表达:奥密克戎致病力比原始毒株下降四十倍。“下降四十倍”的说法明显不妥。
“倍”作量词时用在数词后,表示增加的是跟原数相同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某数乘以几,如二的三倍是六。量词“倍”一般用于数目的增加,而不用于数目的减少。如果硬要用于数目的减少,减少一倍数值便成为零,如何“下降四十倍”?规范的说法应为:下降到四十分之一。
五、“天然气”误为“天燃气”
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面临西方国家的严厉制裁,国际能源市场动荡,天然气价格暴涨。相关报道中,“天然气”常被误为“天燃气”。天然气通常指产生于油田、煤田和沼泽地带的天然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等。
而“天燃气”只能理解成自然燃烧的气体,世界能源体系中不存在这种气体。汉语中有“燃气”一词,指的是用作燃料的气体,天然气便属燃气。“天然气”是“燃气”,但不是“天燃气”。
六、“不负众望”误为“不孚众望”
2022年12月18日,卡塔尔世界杯决赛,阿根廷队击败法国队夺得冠军,梅西不负众望,率领阿根廷队捧起大力神杯。有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把“不负众望”误为了“不孚众望”。
“负”指辜负,“不负众望”即没有辜负众人的希望、期待。“孚”读fú,指令人信服,如“深孚众望”便指使大众非常信服,享有很高的威望。“不孚”指不能使人信服,“不孚众望”只能理解成不能使大众信服、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这显然和赞扬梅西的本意大相径庭。
七、“英国女王”误为“英国女皇”
伦敦时间2022年9月8日,英国白金汉宫证实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当天去世,终年96岁。相关报道中,不少媒体把“英国女王”误成了“英国女皇”。
英国的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其国家元首称“国王”。伊丽莎白二世为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长女,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世称“女王”。“女皇”则指女性皇帝,英国没有皇帝,自然也没有“女皇”。
八、“终止”误为“中止”
2022年11月3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再次以18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在相关报道中,有媒体将“终止”误为了“中止”。“终止”表示结束、完全停止,而“中止”表示事情没有完成而中途停止。“中止”还有继续的可能。联合国要求美国“终止”对古巴的封锁,是希望美国“结束”其行为,而非让其行为“中途停止”。
九、“霰弹枪”误为“散弹枪”
2022年7月8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在奈良市进行演讲时胸部中枪身亡。有多家日本媒体援引警方的消息称,安倍晋三被人用霰弹枪击中。
在相关中文报道中,有媒体把“霰弹枪”误为了“散弹枪”。“霰”指白色不透明的小冰粒,常为球形或圆锥形。
“霰弹枪”简称“霰枪”,是一种能将许多弹丸(或小箭)成束射向目标的后装滑膛枪,能进行不需精确瞄准的喷撒式射击。“霰”过去曾读sǎn,后统读xiàn。“霰弹枪”不能写成“散弹枪”。
十、“莘莘学子”的“莘莘”误读为xīnxīn
“莘莘”应读shēnshēn,形容众多;“莘莘学子”指众多学生。“莘”另读xīn,为药草名,即细辛,也作地名,如莘庄(属上海)。“莘莘学子”的“莘莘”,常被人误读为xīnxīn。
2022年夏,某著名高校一块写着“悻悻学子,前程似锦”的宣传板引起社会关注。“悻悻学子”显系“莘莘学子”之误。此处“莘莘”被误为“悻悻”,当是弄错了“莘莘”的读音,进而写了别字。
“悻”读xìnɡ,“悻悻”形容恼怒怨恨、愤懑不平;“悻悻学子”不可能是宣传板想要表达的意思。此外,“莘莘学子”本是众多学子组成的群体,类似“这位莘莘学子”“两名莘莘学子”“众多莘莘学子”等说法,都是错误的。(完)
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等问题 市监总局公布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春节临近,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弘扬简约绿色的消费风尚,防范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反弹回潮,震慑打击蟹卡蟹券经营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第三批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整治商品过度包装、蟹卡蟹券等问题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对北京市蟹卡蟹券经营秩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对北京鸿伟隆鑫商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区域摆放的20本“金秋蟹礼”的宣传画册中有“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等介绍,该店无法提供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协议。经查,该店是“蟹祺汇”品牌大闸蟹的北京特约经销商,从事该品牌阳澄湖大闸蟹的销售和配送服务。为凸显品牌效应,吸引消费者关注,扩大销售市场,在经营场所展示自行设计的“金秋蟹礼”宣传画册,在没有实际根据的前提下,杜撰了“因为信赖·所以选择 3000+跨界合作”及部分合作客户信息等宣传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月饼搭售其他商品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行为。 经查,江津区久泰食品经营部2022年9月6日销售奶黄流心盒装月饼,净含量400克/盒,销售价格为每盒98元,标称生产商为肇庆市嘉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当事人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违反《公告》“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的要求。同时,当事人还将以上部分盒装月饼与水果混装,制作成新的月饼礼盒进行销售,礼盒内含有月饼和多种水果制品,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要求,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9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告》,对当事人将月饼搭售其他产品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令其改正违反《公告》的销售行为。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行为。经复查,当事人已于9月6日全部下架相关礼盒,并将盒装月饼与水果礼盒搭配销售的宣传删除。 三、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纠正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销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清韵食品店2022年8月31日销售规格名称为“相逢时节”的月饼礼盒,礼盒上层为6枚月饼,下层为2罐茶叶,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标示销售价格为398元/盒。当事人购买月饼、茶叶及包装盒,自行制作包装成礼盒并对外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2日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套餐已下架。 四、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31日,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纠正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月饼包装成本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乐清市良兄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8日生产销售24套月饼礼盒,采购礼盒包装成本为25元/个,根据装入的月饼不同,最终销售价格从80元到150元不等。销售价格80-10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25%到31.25%之间,销售价格100-15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16.67%到25%之间,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8月31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当场将上述月饼作下架处理。经9月5日复查,上述月饼礼盒已下架。 五、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6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纠正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泰安东尊华美达大酒店2022年8月26日销售规格名称为“合家欢月”的礼盒月饼,净含量600克/盒,销售价格268元/盒 ,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现场抽样检测,并经当事人确认,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为55%,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6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六、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2年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纠正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销售月饼包装空隙率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经查,金燕庄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济南万象城分店2022年8月18日销售的规格名称为“至尊燕窝月饼”的月饼礼盒,销售价格538元,标称生产商乐迪嘉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经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检验,上述月饼的包装空隙率为67%,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禁止商品过度包装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2年8月2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9月8日复查,当事人已对存在过度包装问题的月饼作下架处理。 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集中整治“蟹卡蟹券”问题专项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北京诺诚盛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售卖大闸蟹礼品卡和大闸蟹礼盒,在其宣传页面显著位置存有广告内容“送领导”字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广告内容为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2年3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在前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1张,价格618元。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数量:4公4母,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08两、母蟹平均约2.77两。之后,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又抽查购买了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鲜活螃蟹礼盒”1盒,价格458元。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共4对,共8只”,兑换后称重结果公蟹平均约4.74两、母蟹平均约3.59两。根据当事人网页宣传的7%失水率计算,两次抽检结果中大部分螃蟹均未达到其宣称的重量,存在缺斤短两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曾两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综合上述因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