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做强做优 打造新增长极******
过去五年,福建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跑出了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经济体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打造富强福建?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
“四大经济”是福建新增长极,也是代表们热议的重点。
“以‘智慧海洋’带动海洋信息化深入发展,是推动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省人大代表、闽江学院副教授黄蕾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省海洋信息产业在规模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重点企业数量少、数字化水平较低,涉海数据资源较为分散,数据共享使用审批难度大,涉海业务应用协同难度较大等问题较为凸显。
“要大力发展海洋信息产业,构建智慧海洋发展新模式,助力我省加快打造海洋强省。”黄蕾建议,应尽快扭转“传统海洋产业强、海洋科技弱”的不利局面。她认为,要构建“感传知用”智慧海洋全产业链体系,集成涉海政产学研金等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专项规划给予赋能支撑;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深化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搭建海洋产业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海洋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数据赋能海洋强省建设;发挥金融指引作用,加大蓝色金融支持力度,并加快智慧海洋产业载体建设;围绕产业链布局学科链,积极打造复合型海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强化海洋产业政策研究能力,全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特色智库。
新能源汽车是绿色低碳新兴产业的重要增长极。省人大代表,永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温欣传认为:“新能源汽车将带动我省汽车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并为‘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助力。率先对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进行布局,将有助于创造更多新能源交通应用场景,也会带动更多新能源产业链强企布局福建,提升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质量。”
温欣传建议,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源商用车,鼓励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鼓励使用省内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加大新能源商用车政策扶持力度,适当降低省内生产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的门槛,并对在省内推广新能源汽车予以一定的奖励支持。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下乡,在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省内新能源商用车倾斜。
如何持续做强万亿级支柱产业?
来自漳州的省人大代表戴鹏飞表示,作为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目前古雷石化产业园在经济体量、产业基础上与国内外一流石化园区还存在差距。应发挥优势,加快闽台石化产业融合发展。
戴鹏飞建议,积极打造两岸石化行业共同市场福建样板,继续推动古雷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深化闽台石化产业双循环新模式,逐步建立上中下游完整的闽台大石化产业合作体系。对标国内外一流石化园区,在要素保障等方面补齐短板。
只有过硬的质量,才有过硬的品牌,才能在广阔的国内国际市场上开疆拓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聚焦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以高质量创建名品牌。这对于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省人大代表、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裁蔡伟生深有体会地表示,才子服饰深耕行业40多年,始终坚持把品牌建设摆在企业发展的第一位,通过品牌提升产品竞争,重塑文化自信。品牌就是持久的竞争力,就是营商环境,我省数字品牌、绿色品牌、服务品牌等,都是一张张“金名片”。建议政府、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深化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坚持保牌与创牌并举,久久为功,营造品牌成长的优良环境,打造更多叫得响的“金字招牌”。(王永珍 李珂)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